虚拟

你是我未曾拥有无法捕捉的亲昵

我却有你的吻你的魂你的心

载着我飞呀飞呀飞 越过了意义

你是我朝夕相伴触手可及的虚拟

愿谁记得谁 在最好的年岁

来澳洲上语言班已经三个月了,今天整理了一下思路,决定写一点东西。
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水平不到,我没有通过语言班。也就是说我现在只能选择重新再读一遍语言班,或者把雅思考过6.5。
对我来说,这是个巨大的打击。虽然我之前也想过语言班的种种情况,但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通过不了语言班和通过不了之后该怎么办。因为这个事情真的很突然,我不得不浪费了往返澳洲的机票以及改变之前定好的计划。
之前是因为不想再考雅思,所以上的语言班。但是经过了这几个月的学习,我真心觉得不要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里。语言班的通过率是不低,但是让你通过与否完全取决于老师,你甚至没有复议的权利。
所以相比来说,无论是从学习成果,性价比以及有用程度上来说,雅思真的是一个更好的选择。我现在初步的计划是先回国学习雅思,利用二月到五月的时间争取把雅思考到目标分数。如果三个月后依然没有达到需要的成绩,再去上语言班。
当然,我知道这肯定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留在澳洲有更好的语言环境。但是我要考虑的不仅仅是这些问题,我这次得背水一战了。和上次一样,我三个月没有碰电脑写代码,放弃了所有可以放弃的社交活动,从考了五次四级的尴尬境地走到了一次性过了六级和雅思6分。希望我可以知耻而后勇,再拼一次。
最后还是那句话,断剑重铸之日,既是回归之时。

风沙来 就走进风沙里

一直相信“宁在一思进 莫在一思停”,所以每次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我都会努力的去寻找方法去解决。事实上,这也真的帮了我很多的忙,有些问题真的在最后千钧一发的时候找到了解决的方法。
最近看到了一个英文句子,“ Better to do something imperfectly than do nothing flawlessly. ”,感觉讲的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实际上,来澳洲以后我就没有怎么好好的写过代码了,说是为了语言班的学习,其实我自己知道有大把的时间都是浪费掉了的。相比于国内,我倒是确实跟喜欢这里的环境和氛围,因为在这里没有认识的人,所以学习起来很是清静。
虽说语言班的压力也不小,但是貌似在班级气氛的影响之下,大家也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作为一个从小开始的英语学渣,我一向对有关于英语的东西发怵。大学四级考了四次都没过,直到决定要出国才下定决心努力恶补了三个月的英语,凭借运气一起过了四级和六级。考试虽然试过了,但是我自己也知道自己的基本功基本是渣渣,很多别人觉得理所当然的语法或者句子,我都不怎么清楚,另外听力也是一大硬伤。
刚才登陆的时候顺便看了一下归档,十二月一篇blog都没有写,真的是十分惭愧。记得当时我闭关三个月学英语的时候,坚持了三个月没有写代码,没写博客,那段日子是真的难熬,要不是有好基友平时一起出去排解一下压力,我估计早就GG了。比起那段时光,现在的生活可以说是滋润得多了,希望我可以不辜负自己的期望好好努力吧。
最后,我只想说那些你曾经恐惧害怕的东西,最终都会成为你面对这个世界的盔甲。

绝艺如君天下少 闲人似我世间无

昨天晚上发生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我和朋友玩完打算坐火车回家。由于朋友明天就要回国住在city,我住在Burwood,是两个不同的方向,于是我们就在火车站分开回家了。
等我到我要坐车的站台,工作人员告诉我我要坐的那趟车在周末停开。于是我只能走了好远去做电车。
本来我以为只是出来玩一小会,所以根本没有想到要带充电宝出门。等我上第一趟电车的时候,我手机的电量已经只剩百分之十左右了。
结果第一趟电车的司机是个三哥,连着开过了两站才停车,我去跟他理论,这货装作没听到也是够了。于是我只能借着最后一点电量找到了第二趟电车的站点。
在第二趟电车的站点,我遇到了一个中国大叔,我本来是想确定一下我是不是找对站台了,结果他不太会说英语,我们就愉快地用中文聊了一会天。他是因为子女在澳洲所以过来过冬的,因为语言不通,看得出来他还是有点寂寞的。
接着就是整个晚上最坑的经历了。因为我刚到基本不认路,没有手机地图简直寸步难行。所以我只能一路问路人。各种回答都有,还有一对中年夫妇打算让我先坐火车去Richmond,然后再坐电车回家,线路之诡异让我实在没法相信。
后来我在路对面发现了一个很亚洲面孔的小姐姐,于是决定再去问一下路。后来的历史事实证明,这绝对是我昨天晚上做过的最正确的选择。小姐姐听我蹩脚的讲完我要干嘛之后先是一阵安慰,然后讲了半天才让我搞清楚我该怎么走。
很幸运的是,我跟她是一趟车,到我要下的站,她还给我嘱咐了半天。等我一下车,瞬间恍然大悟,我之前路过了这个地方,或者说这就是我每天上下课的站点,但是到了晚上我还真的是没有认出来。
到了车站,我找一个三姐再次确定了一下方向没有问题之后愉快地和她尬聊了一会,她说她在青岛待了四年。
由于75的夜间线间隔时间比较长,我奢侈的买了一听可乐庆祝找到了回家的路。
因为前两天和Jordan约好要一起去教堂参加礼拜活动,于是今天早上我们就出发去了教堂。和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整个教堂都非常现代化,神父也穿的非常休闲。先是一个乐队演唱赞美诗,感觉非常好,于是就跟着一起(。・∀・)ノ゙嗨了一会。
接下来是神父专场,讲了很多鸡汤还有关于圣经的知识,绝对是一个非常博学的人。
然后是最神奇的昨天救我的小姐姐居然也在这个教堂里!因为我坐在靠前面的位置,所以小姐姐过来找我的时候我的天呐,简直惊呆了!要知道在墨尔本这种超大的城市里,两个人相遇两次的概率是有多么的小。
然后唯一后悔的是,由于太激动,忘记找小姐姐要联系方式了。不过我隐约听到她说她下个周末还会来教堂,emmm。
经此一役,我真的是开始喜欢墨尔本这座城市了,也相信就算没有了手机和网络的支持,我也可以独自一人在国外活下去了。